济宁招标代理公司-采购方式与采购交易结果有关。因此,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国家通过法律规范了一些与国家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有关的特定商品的交易和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于2000年1月1日实施,规定招标采购方式按公开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所谓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非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所谓招标邀请,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济宁招标代理公司——招标采购的最大优势是采用开放、公平、公正的方式,以诚信为基础,经过充分竞争,采购方选择交易对象及其计划。它可以用于购买或出售目标。例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属于使用权的销售行为。毫无疑问,招标采购也需要成本,其刚性程序可能会导致一些采购活动中采购率低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