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聚光集热模式、单机容量多方案、多个拟选站点位于不同区域时,应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太阳能热发电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咨询资格。
除符合本标准外,太阳能热发电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规定:
太阳能热发电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规划或其他早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太阳能资源、施工现场、水资源等施工条件进行初步分析,以及影响项目开发的限制因素,提出项目计划、初步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建议。
编制太阳能热发电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遵循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工作原则,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技术经济论证可行的前提下使用。
太阳能热发电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太阳能热发电厂所在地区的太阳能资源概况,并提出太阳能资源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