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4、部分地区报告分类与国家分类有不一致的情况,如:长沙市则按建筑面积进行分类,公共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或居住建筑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编制报告书,否则编制节能登记表。且长沙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该编制节能专篇。
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